• 借腹生子,看似對部分人來說是解放子宮、遠離疼痛,卻往往引發一連串不可預料的連鎖反應……

    近日,由明星鄭爽疑似“代孕棄養事件”牽出的代孕灰色產業鏈,持續引發關注。有代孕母親為了幫丈夫還債選擇“出借”子宮,而游走在法律邊緣的代孕機構總是會對客戶說不會引發法律糾紛。紅星新聞記者多方調查了解到,相關中介機構宣稱,一筆和代孕有關的“訂單”費用在60萬到100萬不等,且一胎嬰兒數量可選,性別可選,不滿意還能包退全款……

    事實上,代孕并非像購買一件商品般簡單。根據裁判文書網顯示,近十年內有關“代孕”的案件超過600起,甚至曾有代孕引發的案件被寫入最高法報告。代孕引發的撫養權糾紛、財產糾紛、上戶問題、甚至人身安全問題等,成為一個甚至多個家庭通往幸福的絆腳石。代孕問題后的追責賠償,成為人們難以背負的沉重枷鎖。

    出借子宮的媽媽:

    完成3次試管代孕,每次打針70多天

    “當我第一眼看到孩子時,我覺得這就是我的孩子,但我不得不把她交給她‘真正’的爸媽。”2017年3月,時年32歲的田女士成了一名代孕媽媽。2018年1月,她在貴州當地生下了一個健康可愛的女嬰,獲得報酬總共18萬人民幣。

    除來年齡稍大以外,田女士自認為自己在“代媽”群體中很有價值:“身高165cm,一次孕經歷,身體健康,長相不錯。”這些條件讓她在成為代媽的路上很順暢,從加入某中介平臺到拿到“訂單”,前后只相距4個月時間。

    之所以選擇成為“代媽”,田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是因為自己的丈夫欠下了網貸,面對自己只有2歲的女兒,她不舍得離婚,于是決定做一次代媽來償清債務。

    相比于懷自己的孩子,代孕顯得更為辛苦。田女士回憶說,直到做第三次試管才懷上客戶的孩子。“每次試管代孕都要打70多天的黃體酮來保胎,來來回回好幾次,身體根本吃不消。”田女士說,在注射黃體酮備孕期間,她會經常出現惡心、頭疼、屁股疼等癥狀,甚至經歷過一次蕁麻疹。

    萬千折磨,田女士最終還是幫客戶懷上了孩子。而后便拿著客戶的信息到醫院建檔立案,并按時接受產檢。“好在懷上后,沒有太多曲折。”懷孕期間,田女士時常能感覺到孩子的胎動。這一切經歷讓她忘記了自己只是一個代孕媽媽,腹中的孩子在未來并不會和自己有任何關系。

    十月懷胎轉瞬而過。2018年1月16日,田女士走進產房,順產出了一名女嬰。而后,她與孩子親生父母開始短期共同照顧,僅僅一個月,她儲備好自己的奶、度過短時間的陪伴后,她必須和孩子說再見。

    “往后不要再來看孩子,也不要打電話,不要有任何關系。”這是田女士合同里的規定,也是代孕客戶最后的叮囑。在陪伴小生命11個月后,她“出借”的子宮收回來了,但對這個孩子的牽掛卻一直持續著。

    中介曝代孕全流程:

    男性精子可在世界范圍挑選,預設定性別有偏差全額退款

    紅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如今,在QQ群、網購平臺等輸入“代孕”,已被技術屏蔽無法找到。但這并不意味著國內地下代孕機構已無跡可尋。記者通過某搜索平臺輸入“輔助生殖”發現,多數助孕機構在私聊中均表示,機構目前仍可提供代孕業務。

    記者以尋求代孕者的買家身份,從一家輔助生殖機構中了解到,如選擇代孕服務,一套方案是客戶自行提供精子與卵子,該生殖機構提供代孕媽媽,這樣一套流程的費用大概在60萬到80萬不等;而另一套方案則為另找捐卵者,那么費用總體還需再增加10到20萬不等。從該機構的報價來看,代孕一次且成功,最高價格在100萬左右。

    “國內代孕的客戶近幾年確實有所增多。”另一家代孕中介機構的業內人士C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選擇代孕的人群主要有三大類,一是高收入的女白領,不愿結婚但希望有孩子;第二類是已婚不孕的夫婦群體,第三類則為同性戀群體。

    未婚能否選擇代孕?上述機構人員A先生給出了肯定的答案,且承諾來自男性的精子可在全世界范圍內進行挑選。

    而對于孕媽的選擇,A先生告訴記者,其所提供的代孕母親均在國內,且整個代孕到出生的過程也都將在國內完成。

    據A先生介紹,代孕媽媽在被挑選后,都將在胚胎移植前做相應的調理,實現子宮內膜達到一定厚度后,才會配合胚胎的移植工作。同時A先生承諾,代孕母親年齡一般在25~35歲之間,且此前生育過一胎。

    ▲某代孕機構表示代孕出問題退全款

    “其實代孕母親分不了多少錢。”C先生向紅星新聞記者透露,以一單總價60萬的代孕合同為例,一名孕媽拿到手最多不會超過30萬,普遍都在20萬出頭。而在確定一名女性成為代孕母親后,她后續的吃住、移植、懷孕、產檢等工作,都將在中介機構的完全“監控”下完成。

    至于對胎兒性別的預設,A先生表示,現代技術也同樣可以實現。“在三代試管階段,嬰兒還是胚胎時完成了性別篩選,絕不會出現偏差。”A先生承諾,如果性別出現偏差,可全額退款。但當記者詢退款后孩子去向時,A先生卻沒有給出正面回答。

    如果孩子身體情況或代孕母親身體出現異常又該如何處理?就此,A先生說,孕媽在調理前均會進行健康檢查,孕期也會有相應產檢,如果產檢過程中有健康風險,那么將會遵醫囑,若顯示寶寶不適合生下來,那么也會終止妊娠。

    當記者咨詢如果寶寶出生后身體不健康等系列問題如何解決時,A先生則稱,機構從未遇到過類似情況。當記者繼續追問代孕相關法律糾紛疑慮時,A先生表示:“我們從未出現過這些問題,也從沒涉及到任何一起法律糾紛。”

    十年內超600份“代孕”裁判文書

    代孕失敗、棄養糾紛、撫養權爭奪……

    事實真的如A先生所說,對“代孕”背后的法律糾紛可以忽略不計嗎?紅星新聞記者在“裁判文書網”以“代孕”為關鍵詞檢索發現,近10年內,共計有超600篇法律文書與代孕法律糾紛有關。而所涉內容包括代孕后撫養權糾紛、代孕子監護權爭奪、代孕費用糾紛等種種令人意想不到的情況。

    早在2017年,引起不小轟動的“全國首例代孕案”,當年一再被寫進最高法院的工作報告。中國法院網公布的案情顯示,這是一起代孕龍鳳胎撫養糾紛案件。根據公開內容,母親李女士與父親林先生在婚后求子心切,但李女士卻患有不孕不育癥。于是,夫婦倆找來卵子并“借腹”代孕生下一對龍鳳胎,前后共支出約80萬元。

    2011年2月,異卵雙胞胎出生。李女士通過非法手段辦理了出生醫學證明,登記的生父母分別為林先生、李女士,并據此辦理戶籍申報。但當一雙兒女三歲時,父親林先生于2014年卻因病離世,兩個孩子便開始與李女士共同生活。但在2015年,公婆卻將李女士告上法庭,兩方開始了奪子監護權大戰。根據公開內容,林先生父母要求成為龍鳳胎的監護人,理由是林先生是孩子生父,但李女士與他們無親生血緣關系,且未形成法律規定的擬制血親關系。一審判決結果,的確將兩個孩子的撫養權交給了爺爺奶奶。但李女士對一審判決不服,遂向上海一中法院提起上訴。最終,上海一中法院審理后認為,兩個孩子是李女士與林先生婚后,由林先生與其他女性以代孕方式生育的子女,屬于締結婚姻關系后夫妻一方的非婚生子女。林先生去世后,李女士與兩個孩子已形成撫養關系,其權利義務適用《婚姻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故最終將兩個代孕而來的龍鳳胎歸還給李女士。

    事實上,類似這樣因“代孕”牽扯出的法律案件并不在少數。2019年,一名代孕母親就在生完孩子后,由于對孩子產生了情感,希望拿回孩子撫養權,于是該代孕母親將孩子生父生母告上法庭……

    除此之外,記者查詢裁判文書網發現,代孕失敗、代孕期間申請代孕者出現糾紛也是常見的問題。如裁判文書網記錄的一起代孕事件顯示,2018年6月,來自深圳的單身未婚女性張某,找到了一家代孕公司,希望對方可為她尋找身高不低于175、外觀帥氣、高學歷的亞洲男性配合她代孕,并要保證生出一名男性寶寶,隨她落戶。

    在整個代孕過程中,張某累計開銷近40萬元。其中,7萬給了提供精子的男性志愿者,5萬付給了代孕媽媽。而另一些費用則用于支付代孕母親的檢查、手術以及代孕母親的日常開銷等。然而,最終這場代孕卻以失敗告終。于是,張某要求代孕機構返還一定費用,雙方遂對簿公堂。

    裁判文書網的另一起案件顯示,女方趙某和男方陳某決定到美國完成代孕,彼時雙方還尚為男女朋友關系。誰曾想,在女方花費上百萬在美國加州完成凍卵后,卻發現男方此前已結婚,女方向法院起訴要求男方支付代孕費用和未來可能存在的孩子撫養費,在男方給予了女方一部分現金和房產后,女方仍繼續索要其他費用,于是男方反訴女方。

    代孕產業為何長期存活?

    律師:我國代孕懲戒機制幾乎空白,代孕糾紛維權難

    代孕在國內一直是被禁止的行為。早在2001年8月1日,原衛生部發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到2015年12月,原國家衛計委公布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也同樣規定:“禁止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

    盡管代孕早已進入中國法律的黑名單,但國內的代孕機構卻一直游走在法律灰色地帶,地下組織也悄無聲息地進行著種種代孕交易。而一旦出現問題,一場代孕風波將會為買單者帶來諸如上戶、撫養權糾紛等一系列問題。

    “之所以仍有那么多地下代孕組織存在、代孕行為存在,是因為我國在代孕懲戒規定上幾乎空白。”長期關注婚姻法等案件的北京市春林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龐九林律師向紅星新聞記者解釋,我國的確有明文規定代孕不合法,但對代孕行為具體的懲罰、治理卻缺少具體的法律規定,而這也成為代孕悄然運行的核心原因之一。

    以鄭爽涉及的代孕棄養案件為例,龐九林分析,如果所說內容屬實,那么鄭爽的代孕棄養行為不會在國內受到法律制裁,而是受到其辦理代孕所在國家和洲的法律界定影響。

    ▲某代孕機構給出的代孕流程圖

    缺少法律的約束,意味著代孕會引發諸多意想不到的糾紛。龐九林提醒,通常意義上來將,代孕引發的糾紛主要有三大類型。一是代孕兒童被遺棄或爭奪撫養權的糾紛、二是代孕客戶與代孕者雙方糾紛、三是代孕客戶與代孕機構的糾紛。

    具體來看,其一,在代孕兒童被遺棄問題上,龐九林分析,一方面,從我國法律規定來看,代孕兒童的父母實際為代孕母親與提供精子一方的父親,如果單從提供卵子的母親來看,不具有承擔孩子撫養責任的法律義務。而這樣的前提之下,也會帶來代孕母親與提供受精卵父母爭奪孩子撫養權的問題。

    其二,是代孕客戶與代孕者發生的糾紛。龐九林解釋,諸如在代孕者懷孕期間發生了生命威脅,那么因為此前簽訂的代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故代孕媽媽一方要想維權就會變得異常困難。

    其三,是在代孕客戶和代孕機構之間的糾紛。龐九林提出,由于代孕行為本身違法,所以客戶、代孕者與代孕中介簽訂的任何協議,也同樣不被法律保護,一旦發生問題,要想維護自身權益都非常困難。

    除了上述問題,龐九林表示,代孕出生的孩子上戶問題,也同樣會引發系列糾紛。他解釋稱,從我國的法律規定來看,生孩子的女性才能稱之為孩子的母親,因此龐九林表示,嚴格意義上來講,代孕母親、提供精子的父親才享有為孩子上戶的權利,而只提供卵子的女性則不具有為孩子上戶口的權利。

    “代孕看似減輕了一些想要成為母親之人的痛苦,但實際上這一行為帶來的糾紛,往往不僅對母親本人,對孩子也同樣是無數次人倫的考驗。”龐九林表示,我國禁止代孕合法化,并非是在剝奪女性生育權,反而是在避免更多人倫慘劇的發生,因為這本就是違反公序良俗之事。”

    來源:紅星新聞 
    來源鏈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9483948108642822&wfr=spider&for=pc

    助孕公司|https://www.5cocoi.com 助孕公司|http://www.51kankan.net.cn 三代試管|https://www.5cocoi.com 三代試管|http://www.51kankan.net.cn